會議日期:

108年8月21日(星期三)14:00

 

會議地點:

TWNIC 10樓會議室(臺北市羅斯福路二段9號10樓之1)

 

主席:

TWNIC 黃執行長勝雄

 

出席人員:

社團法人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何秘書長明達、台灣寬頻通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楊資深協理春華、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林法務暨法規室副處長雅惠、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蔡主任級工程師長衍、紀工程師長嘉、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郭高級工程師喜振、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陳副總經理慧玟、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陳秘書長依玫、台灣微軟股份有限公司楊法務協理千旻、陳分析師品佑、中嘉網路有限公司揭執行長朝華、趙法務長培培、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林技術副理筱偉、陳協理儷卿、陳經理素齡、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陳副理佳澤、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吳協理國維、簡協理泰正、李資深專案經理明峰、李經理建勳、楊副理捷雄、游高級專員儀齡、台灣威亞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蘇法務副理真儀、愛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工程師大偉、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相關人員、NII產業發展協進會相關人員

 

報告事項:

略。

 

討論事項:

一、中介者治理規範推動初期以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產生網路內容侵權治理規範為主,並將以此作為示範;其他議題複雜度相對較高,初期暫無訂定其他規範之規劃。

二、網路內容侵權治理規範草案將由TWNIC委託法政專家研議,並於本工作組進行討論與達成共識,預計於今(108)年11月底前完成,12月之後規劃進行網路內容侵權治理規範之試行,歡迎與會先進共同參與規範研議過程,TWNIC並將協助相關行政祕書業務之推動。

三、基於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建議本工作組產出之治理規範正當處理程序中之專家小組,其工作並非判定事件合法與否,而是判斷是否合乎規範,且無強制性。

四、業者提出下列關切之議題,建議納入未來規範研議與推動規劃之範疇:

  1. 透過二類電信業者架設內容侵權網站的處理方式;
  2. 中介業者若因應規範機制而衍生如客戶服務成本提升等之解決方案;
  3. 中介業者屢行專家小組決議所產生的法律風險,建議納入評估規劃。

 

會議結束時間:

16:00